乡村振兴要靠科技创新,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首次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中国农业全面升级,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指导意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一区一主题,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近年来,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稳步进行,2019年,首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落地山西晋中和江苏南京。
4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同意将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河南周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及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
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三农”长远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意义重大。此次国家农业高新示范区的批复是山西晋中和江苏南京两个农业示范区建设过后的又一探索,四大示范区也将在今后的建设中带动中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引路农业供给侧改革,不遗余力为乡村振兴提供特色方案。